十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直播电商等网络交易平台全面提升产品与服务质量

据重庆市场监管消息,市场监管总局联合中央网信办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门近日印发《关于提升网络交易平台产品和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》,旨在从产品供给、质量管理、行为治理、平台监管及消费环境等多方面,推动网络交易平台高质量发展。

提升产品和服务供给质量

文件要求推动网售产品提质创新,支持平台发展个性化定制等新型制造模式,并拓宽外贸产品线上销售渠道。同时,完善线上服务质量管理规则,鼓励运用3D建模、AR等技术推广虚拟体验服务,推动“正品保证”等服务规范化。此外,将培育大众信赖的网络经营主体,引导平台算法向优质内容侧重,发展一批放心消费网店和直播间。

加强经营主体全面质量管理

指导意见强调提升平台全链路质量管理水平,引导平台建立首席质量官制度,并运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治理能力。平台需加强对质量检验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审核,规范第三方测评。文件还要求提高平台内经营者质量管理能力,并特别强化直播电商从业者质量素养,要求建立以质量为核心的选品机制,健全质量管理培训,并建立“黑名单”制度约束严重违规者。

治理网络交易违法经营行为

文件明确将治理货不对板、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,并严厉打击直播带货等重点领域的虚假宣传。同时,将治理不正当竞争和价格违法行为,依法查处价格欺诈、低价倾销等行为,规范平台补贴规则,保障经营者自主定价权。

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质量监管

监管方面,将强化全链条质量监管,推动在重点产品领域试点“产品数字护照”计划,实现质量安全赋码核验。同时,加强对直播电商产品、“新奇特”产品等的巡检力度。文件还提出强化智慧监管,应用大数据、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监测预警平台,并强化跨区域监管联动。

营造安全放心线上消费环境

为优化消费环境,将促进平台及经营者“亮照、亮证、亮规则”。强化售后服务,推动构建全链条保障体系,引导平台优化纠纷处理并配套极速退款等服务。同时,提升消费维权便利化水平,鼓励平台完善在线解决机制,开通投诉快速通道和“一键举证”功能。